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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员工制服制作邀请报价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09 08:38:3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满足公交公司日常工作开展,保障公司对外统一服务形象,我司计划制作一批制服,现对本次工服制作进行咨询和邀请报价。

  一、 项目概况

  (一)名称:洋浦公交员工制服

  (二)位置: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腾洋路与吉浦路交叉口

  (三)控制价:81910元(大写:捌万壹仟玖佰壹拾元整)。

  二、委托内容

  1.根据制服制作预算清单进行报价。

  2.附件《2023年员工制服制作明细表》

  三、报价书内容及要求

  1.报价:针对以上物品报送价格,按照附件表格模板填写,报价中统一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率。

  2.同时针对以上物品及报送价格进行寄送同等价格同等质量的样衣并在衣服内衬(衣领、裤头等位置)备注制作厂商,样衣为制作明细中制服各一件。

  3.资质: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内。投标人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业绩资料等相关材料。

  4.制服面料要求:

  夹    克: 面料为40%聚酯纤维、夹层为棉布

  棉    衣: 面料为40%聚酯纤维、夹层为棉布、棉花

  长袖衬衣:面料为60%棉 40%聚酯纤维

  短袖衬衣:面料为60%棉 40%聚酯纤维

  裤    子:面料为48.5%再生竹浆纤维  48.5%聚酯纤维 3%氨纶

  领带及领带夹:面料为色织涤丝

  四、确定中标单位

  首先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的内容有:递交时间、密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报价内容。在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情况下采用综合中标法,综合评标内容包含样衣的面料、质量及款式,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税率等方面。遵循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的原则,未中标单位寄送的样衣我司将在开标及确定中标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寄还样衣;中标单位样衣将作为验收标准并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归还。

  五、报价书递交

  1.密  封:报价书确保密封性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17:00 前。

  3.报送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书,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1.报价时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资料,我公司将给予积极配合。

  2.进场测量制服尺寸时间:签订合同后3日内(暂定)

  3.为保证制服制作顺利进行,防止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履行合同签订,造成我公司工作计划延误和经济损失等。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应向我公司指定的账号,汇缴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作为参与投标保证金。

  4.退还方式和其它要求:

  (1)各参与投标单位向我公司指定的账号,汇缴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及确定中标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免息全额退还至未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所汇缴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服务项目完成后,免息全额退还中标单位。

  (3)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我公司中标通知函后,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我公司对接中标项目合同签订事宜,逾期未跟我公司对接及合同签订等事宜者,视为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各参与投标单位向我公司指定的账号汇款时,请注明所汇款项的用途,汇款凭证复印件请加盖贵单位公章后,随同投标资料密封送达。

  5.我公司指定的账号,如下:

  名  称: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账  号:26502514099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金浦支行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洋浦经济开发区腾洋路与吉浦路交叉口西侧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兴

  电  话:15103638572

  特此致函。

  附件1:2023年员工制服制作明细表

  附件2: 签订合同模板

   

  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

   

   

  附件1:2023年员工制服制作明细表

   

  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制服制作明细表

序号

名称

材质

数量

①不含税单价(元)

②税率%

③税金(元)  ③=①*②

④含税单价(元)  ④=+③

⑤含税总价(元)    ⑤=数量*④

1

夹克

锻背哔叽、夹层为棉布

29

 

 

 

 

 

2

棉衣

锻背哔叽、夹层为棉布、棉花

2

 

 

 

 

 

3

长袖衬衣

竹纤维含棉60%

224

 

 

 

 

 

4

短袖衬衣

竹纤维含棉60%

224

 

 

 

 

 

5

裤子

T/R哔叽布

224

 

 

 

 

 

6

领带及领带夹

色织涤丝

166

 

 

 

 

 

合计:(元)

 

 

 

 

 

  附件2:签订合同模板

  2023年员工制服采购合同

  甲方: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乙方:

  一、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税率%

税金

含税总价

夹克

 

 

 

 

 

棉衣

 

 

 

 

 

长袖衬衣

 

 

 

 

 

短袖衬衣

 

 

 

 

 

裤子

 

 

 

 

 

领带及领带夹

 

 

 

 

 

 

总计金额大写:                  小写金额:      







  1、实际制作人数以制服量身时在岗人数为准。

  2、合同签订期限:                               日至                                 日,合同期内,若甲方有需增加的新入职员工制服,以合同价格继续申购。由甲方提交具体制服数量,乙方按照本合同内容进行制作。

  3、甲方2023年员工制服分为夏季制服和冬季制服,夏季制服预计在6月下旬制作,冬季制服预计在10月中旬制作。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量体,在量体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完成制服的夏季及冬季制服两个批次制作,并将制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在完成夏季制服的验收合格后(包括需修改的制服),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夏季制服费用,共计      元(大写:              );甲方在完成冬季制服的验收合格后(包括需修改的制服),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冬季制服费用,共计       元(大写:            ), 合同总额的 5%为质保金,至制服验收满一年,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无息返还质保金】。

  3、付款前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动,增加或减少的税金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4、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三、交货

  1、交货方式:货物由乙方负责包装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2、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在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货物验收、质保期和技术服务

  1、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统一材料和工艺生产符合环保标准和合同规定质量的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等均不存在瑕疵。

  2、服装按照甲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面料、颜色、款式、制作质量、以及约定所使用的辅料等有关规定进行送达交付地点并验收,若在货物接收验收时发现货物有任何的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和乙方进行协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退货、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

  3、甲方对乙方交付时的服装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在收到货物之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需要进行修改服装的数量及人员名单提供给乙方进行修改。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修改服装的需求后将于15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并送至本合同确定的甲方指定地点,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为 壹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在接到故障反馈之后在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解决或更换相关货物。

  五、违约责任及侵权处理

  1、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对于因乙方原因使得交货、验收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相当于合同总价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因任一阶段工作延迟而使甲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延迟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延迟累计超过30天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2、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提供保修服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每延迟一次,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

  3、对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六、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而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改制等。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天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终止履行90天或以上的,任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七、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叁份,中文书写。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十、合同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合同。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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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腾洋路与吉浦路交叉口
    电话:0898-28829000
    纪检监察电话:0898-288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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