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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主动安全系统软硬件、GPS数据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1 16:52:1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公交公司业务需要,现需对1、45辆客运车辆加装智能视频监控主动安全系统软硬件、2、45辆客运车辆GPS数据服务项目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序号

内容

型号

数量

单价

合计

1

主动安全系统主机(含DSM、ADAS智能摄像头和存储设备)

 

45套

 

 

2

GPS数据服务

含流量卡

 

45辆/年

 

 

3

总计

 

  二、对厂家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确定厂家原则(需同时满足):

  1、对采购内容要求全部响应。

  2、价格最低者为本次公交公司供货商。

  3、总费用不得超出12万元。

  四、技术要求

  1、智能视频监控功能要求

  1.1驾驶员驾驶行为监测功能

  驾驶员驾驶行为监测功能包括疲劳驾驶报警、接打手持电话

  报警、长时间不目视前方报警、驾驶员不在驾驶位置报警、抽烟报警、双手同时脱离方向盘等自动识别及报警功能。

  1.1.1疲劳驾驶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视频车载终端应能够通过面部监测的方

  式识别到驾驶员疲劳驾驶状态,对驾驶员进行报警提示,同时保存报警点驾驶员面部特征照片和视频信息,事件驱动并实现本地存储和远程存储,且具备以下功能:

  a)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至少包括白天、夜晚、顺光、侧光、逆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震动等)实现驾驶员驾驶状态识别;

  b)在驾驶员佩戴帽子、眼镜、墨镜(红外可穿透)、口罩等情况下正常工作;

  c)能够根据连续驾驶时长识别疲劳驾驶情况;

  d)能够识别驾驶员眨眼动作,识别准确率在95%以上;

  e)能够识别驾驶员打哈欠动作,识别准确率在95%以上;

  f)能够结合眨眼动作和打哈欠动作进行综合识别分析,实现对疲劳状态的识别准确率在90%以上。识别和报警总时间延迟小于2s。

  1.1.2接打手持电话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视频车载终端应能对驾驶员接打手持电

  话的行为进行识别和分析,对驾驶员违规行为进行报警提示,同时保存报警点驾驶员面部特征照片和视频信息,事件驱动并实现本地存储和远程存储,且具备以下功能:

  a)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至少包括白天、夜晚、顺光、侧光、逆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震动等)实现接打手持电话行为识别;

  b)对手持电话物品识别准确率在95%以上;

  c)对接打手持电话动作识别准确率在95%以上;

  d)能够结合手持电话物品和接打电话动作进行综合识别分

  析,实现对接打手持电话行为的综合识别率在90%以上,识别和报警总时间延迟小于2s。

  1.1.3长时间不目视前方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视频车载终端能够对驾驶员长时间不目

  视前方的情况进行识别和分析,对驾驶员异常情况进行报警提示,同时保存报警点驾驶员面部特征照片和视频信息,事件驱动并实现本地存储和远程存储,且具备以下功能:

  a)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至少包括白天、夜晚、顺光、侧光、逆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震动等),根据设定的脸部左右和上下角度阀值,实现对驾驶员不目视前方的识别;

  b)可在驾驶员佩戴帽子、眼镜、墨镜(红外可穿透)、口罩等情况下正常工作;

  c)能够区分车辆转向、倒车、驾驶员观察后视镜等情况与不目视前方状态;并可根据实际要求,确定不目视前方报警提示阅值;

  d)不目视前方行为检测准确率应在90%以上,识别和报警总

  时间延迟小于1s。

  1.1.4驾驶员不在驾驶位置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视频车载终端应能对驾驶员不在驾驶位

  置的情况进行识别和分析,对驾驶员异常情况进行报警提示,同时保存报警点驾驶位置照片和视频信息,事件驱动并实现本地存储和远程存储,且具备以下功能:

  a)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至少包括白天、夜晚、顺光、侧光、逆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震动等)实现驾驶员不在驾驶位置的识别;

  b)对驾驶员不在驾驶位置的识别准确率在95%以上,识别和

  报警总时间延迟应小于2s。

  1.1.5抽烟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视频车载终端应能对驾驶员抽烟的行为

  进行识别和分析,对驾驶员违规行为进行报警提示,同时保存报警点驾驶员面部特征照片和视频信息,事件驱动并实现本地存储和远程存储,且具备以下功能:

  a)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至少包括白天、夜晚、顺光、侧光、逆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震动等)实现抽烟行为识别;

  b)对香烟物品识别准确率在95%以上;

  c)对抽烟动作识别准确率在95%以上;

  d)能够结合香烟物品和抽烟动作进行综合识别,实现对抽烟行为的综合识别率在90%以上,识别和报警总时间延迟应小于2s。

  1.2设备失效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视频车载终端应能够通过视频图像监测

  的方式识别到当前设备摄像头被遮挡或者驾驶员佩戴深色不透光墨镜,诊断车载终端设备无法正常识别到驾驶员或者驾驶员的眼部信息后,提醒驾驶员设备报警失效,同时保存报警点驾驶员面部特征照片和视频信息,事件驱动并实现本地存储和远程存储,且具备以下功能:

  1.2.1设备遮挡失效提醒

  a)使用不透光的材料遮盖摄像头后,识别并报警的延迟时间小于5s;

  b)使用不透光的材料遮盖摄像头后,识别准确率在95%

  以上。

  1.2.2红外阻断型墨镜失效提醒

  a)能够在全部工况环境下(包括但不仅限于白天、夜晚、顺光、侧光、逆光、树荫阳光交替闪烁、车辆震动等)实现驾驶员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的识别;

  b)能够检测驾驶员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识别准确率在95%

  以上;

  c)驾驶员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后,识别且报警的时间延迟小于2s。

  1.3车辆运行监测功能

  1.3.1前方车辆碰撞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视频车载终端应能针对潜在前撞状况,预警系统应实现对前车识别,并对驾驶员进行报警提示,同时至少保存报警点车外前部区城展片和视频信息,事件驱动并实现本地存储和远程存储,且具备以下功能:

  a)预警系统应具有区分护栏、标志和桥梁等路边静止对象和正在同车道行进的前车、反向车道的车辆等功能;

  b)在双向奇道条件下,预警系统应具有区分同向车道前车和

  反向车道的车辆的功能。

  其中,潜在前撞状况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状况:

  a)自车匀速靠近静止的前车,自车车速大于30km/h;

  b)自车匀速靠近匀速行驶的前车,前车车速小于自车车速,

  自车车速大于50km/h;

  c)自车跟随前车勾速行驶,前车突然持续减速,自车车速大于30km/h。

  1.3.2车道偏离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视频车载终端应能探测车辆相对车辆边

  界的楼向位置,当车辆处于报警临界线附近且没有操作相应的转向灯时,对驾驶员进行报警提示,同时至少保存报警点车外前部区域图片和视频信息,事件驱动并实现本地存储和远程存储,且具备以下识别功能:

  a)黄色和白色实线;

  b)黄色和白色虚线;

  c)双黄和双白实线;

  d)双黄和双白虚线;

  e)黄色和白色虚实线。

  2、性能要求

  2.1电气性能要求

  终端及外设的电气性能应满足JT/T794中6.4的规定。

  2.2环境适应性要求

  终端机外设的环境适应性除了应符合JT/T794中6.5的规

  定外,终端主存储设备应能在一20℃至70℃环境中正常启动和工作。

  2.3电磁兼容性能要求

  终端及外设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JT/T794中6.6和6.7的

  规定。

  2.4无线通信模块

  终端无线通信模块性能应符合JT/T794中6.3规定,其中通

  信方式还宜支持TD-LTE或FDD-LTE等宽带无线通信制式。

  2.5电气性能

  终端运行功率等电器性能应满足JT/T794标准6.4要求。

  3安装要求

  3.1总体要求

  终端安装必须避免改变车辆本身的电气结构与布线,保证不

  会因为终端的安装而产生车辆安全隐患。如产品说明书上对其安装和维护有特殊要求规定,还必须遵守其规定。对于在用车辆,由终端设备安装服务商与用户共同设计、决定终端安装方式,应不影响汽车的结构强度、电气安全性能。

  3.2终端主机

  设备安全应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和设备工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安装位置,设备严禁安装在发动机附近,应远离碰撞、过热、阳光直射、废气、水、油和灰尘的位置。如需要安装外设,则安装完成后应确保外设与主机之间通讯正常,且连接稳定。

  3.3安装布线

  和原车线路一致并固定,做到整套线路布置整洁和隐蔽。

  3.4设备标定

  设备安装固定完成后,为了保证设备共能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需要对设备中的信息采集相关等部件进行标定,标定结果需要满足设备标定结果要求。摄像头标定时需要保证摄像头所监控的区域与视频通道号符合JT/T1076中表2要求。

  五、竞价资料

  1、报价单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以上资料密封后于2020年7月28日上午12:00前邮寄标书或现场递交标书两种方式,至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6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18884165。
 

  采购人: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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